10月1日起 铁路客运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

国铁集团发布消息,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对10月1日起乘车的旅客,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继续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同时,增加线下电子发票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为老年人、脱网人群等旅客获取电子发票提供便利。


△全国第一张火车票电子发票


据介绍,2020年6月,铁路部门全面实行电子客票,不再提供纸质车票。旅客购票后,铁路部门通过铁路12306客户端、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旅客推送电子化行程信息,同时为有需求的旅客提供包括乘车日期、车次、发到站、车厢、座位号等信息的“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为有报销需求的旅客提供纸质报销凭证。2024年11月1日起,铁路部门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并将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作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电子发票并行使用。推广使用电子发票以来,系统运行良好。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发布的2024年第8号公告,10月1日起乘车的旅客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旅客本人在行程结束或者退票、改签业务办理之日起的180日内,可通过铁路12306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也可凭购票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并获取“扫码开票单”后,旅客本人或委托他人使用铁路12306App扫描“扫码开票单”上的二维码,根据需求补全相关信息通过核验后即可开具电子发票。


此外,购票(代办)人可为乘车人申请开具已购车票及退票费、改签费的电子发票。购票(代办)人通过铁路12306购票、退票和改签后,可凭乘车人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凭订单号、购票(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车站售票窗口申请开具已购车票、退票费和改签费的电子发票。购票人通过车站售票窗口购票且需开具发票的,可当场凭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开具,无法提供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时,可当场凭购票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开具;代办人通过车站售票窗口退票、改签后需开具发票的,可当场凭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开具退票费、改签费的铁路电子发票。车站售票窗口提供“扫码开票单”,购票(代办)人使用铁路12306App扫描“扫码开票单”上的二维码,根据需求补全相关信息通过核验后可开具电子发票。


旅客开具电子发票后,可通过铁路12306、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铁路电子发票或通过邮件接收电子发票;如发生填写发票信息有误、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在原电子发票开具时限内可申请换开3次。旅游、学生、研学等团体票不支持乘车人本人开具,可由购票人按相关流程开具电子发票。未通过铁路客票系统办理的非实名制车票、应急纸质车票及跨境旅客运输车票等继续沿用现行铁路报销凭证。


9月30日及以前乘车的旅客,仍可开具纸质报销凭证。纸质报销凭证停用后,铁路部门继续通过铁路12306客户端、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旅客推送电子化行程信息,同时为有需求的旅客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不会影响旅客出行。部分习惯用纸质报销凭证作为行程提示的旅客,可到车站人工窗口、自助设备打印“行程信息提示单”。


来源 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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