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作为2026年度重大立法任务,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健全协调机制,统筹开展各项立法工作,确保立法进程稳妥有序推进。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次立法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规定和原则,按照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要求,充分发挥实施性、补充性立法功能,着力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条例草案共七章六十一条,已于今年5月26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草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细化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各类主体的法定职责,针对宣传教育、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示范创建、风险防范处置等重点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区分民族村寨、城镇社区、校园、经营主体等不同场景,合理制定可落地、可监督的行为规范,力求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治理经验固化为地方性法规制度。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安排对条例草案进行二审,并按法定程序提请明年初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贵州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持续深化立法调研,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建议,优化制度设计,做好制度配套衔接,确保以高质量立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