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示范作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时代新风新貌,决定组织开展第九届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和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二、评选类别和数量 第九届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个类别。每类评选4名左右,5类模范共评选20名。 三、评选标准 (一)贵州省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二)贵州省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坚持移风易俗、积极培育文明新风以及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候选人参加评选规则 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评选,往届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对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特别是在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表现突出、在引领社会风尚中长期发挥示范作用、获得多项荣誉的个人或团队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参与。6月,印发活动通知,启动评选推荐工作。各地及有关部门单位公布专用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积极参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社会各界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以及本人自荐的候选人。按照逐级推荐的原则,活动主办方接受各市(自治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资委、省军区及武警贵州省总队推荐。主办方直接收到的候选人将反馈至其所在地、单位或军队系统参加统一推荐。 (二)严格审查。各地及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收到候选人的道德品质、过往经历、事迹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法院、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须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税务、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意见)。确认无异议后,在当地主要媒体或本行业系统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公示。在公示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组织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 (三)材料上报。公示结束后,各地及有关部门单位确定的推荐候选人须严格按程序审定,按类别分别填报推荐表,于9月10日前报送至活动主办方。 (四)组织评选。9月中下旬,活动主办方对各地及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五)广泛公示。10月,将候选人名单在省级主要媒体及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六)举办发布仪式。公示无异议后,提出第九届贵州省道德模范获得者建议名单,按程序报批后适时举办发布仪式。 (七)组织学习宣传。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宣讲示范活动。 五、有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第九届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和学习宣传作为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实施,高效有序推进各环节工作。 (二)严谨有序评选。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坚持逐级推荐、层层把关,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过得硬、叫得响、立得住,确保评选活动具有权威性、公信力。 (三)重在学习宣传。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第九届贵州省道德模范先进事迹,依托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平台,运用巡讲报告、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讲述道德模范感人故事,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 (四)落实礼遇政策。认真落实《贵州省奖励、礼遇和帮扶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实施办法》,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帮扶,树立德者受尊、好人好报的鲜明导向。 省委宣传部文明培育处联系电话:0851—85890135、85891785;邮 箱:gzddmf@126.com。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