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记者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贵州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于2月27日印发实施。
据悉,《实施办法》共11章55条,沿用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基本框架,坚持《条例》相关规定的基本原则,依据中央层面和省级层面关于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专项领域现行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细化提出可执行、可操作的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规定:一是一以贯之坚持全面从严;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是压紧压实部门职责;四是重点细化具体措施。《实施办法》主要从贯彻落实《条例》的角度,结合我省实际,对《条例》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确保《条例》精神落实有抓手、执行不走样。
据了解,《实施办法》的出台,形成了以《条例》为根本、《实施办法》为基础、各项专门管理制度为支撑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全面拧紧全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对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示范引领全社会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优良传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