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总林长令
来源: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9日

贵州省总林长令

二○二五年第二号

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

鸟类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鸟类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17部委联合印发的《全国鸟类保护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工作方案》,聚焦责任落实、执法监管、宣传共治等重点任务,切实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特发布此令。

一、加强鸟类栖息地与迁徙通道保护。各地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鸟类重要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及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实行严格管理,减少人为干扰,加强巡护监测,确保鸟类迁徙安全、栖息安宁。要严格保护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植被恢复、湿地修复等工程,严禁未经批准的开发建设活动,保护改善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要综合运用红外监测、无人机巡护等“技防”手段,加强对迁徙季、繁殖季等重点时段的监测巡护。

二、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各地要组织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网信、邮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行动,紧盯“捕、运、售、食、玩、宣”等关键环节,对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及时查办案件。加强行刑衔接,对具有典型代表性、情节严重、涉案金额较大和构成窝案串案、有组织的团伙案件,深挖彻查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震慑作用。

三、坚决革除玩鸟斗鸟等陈规陋习。各地要坚持正面引导及反面警示相结合,深层次、多样化、全覆盖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和移风易俗活动,大力宣传保护鸟类的重大意义,普及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摒弃玩鸟斗鸟等陈规陋习。要加强对花鸟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网络平台等重点场所的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清理取缔斗鸟、非法鸟类交易等。党员干部要带头抵制玩鸟斗鸟等陈规陋习,鼓励志愿者组织、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营造爱鸟护鸟良好社会氛围。

四、凝聚鸟类保护管理强大合力。各级林长是辖区内鸟类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鸟类保护工作纳入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林业、公安、市场监管、海关、交通、网信、邮政等部门职责任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护巡查,开展“清网清夹清套”,及时发现并报告非法猎捕等违法行为和鸟类异常死亡、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切实提升鸟类保护能力。

保护鸟类,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全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争当鸟类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不捕、不食、不购、不养野生鸟类,不破坏鸟类栖息地,自觉抵制玩鸟斗鸟等陈规陋习,让贵州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优美,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

此令。

贵州省总林长:徐麟 李炳军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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