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镇宁自治县江龙镇窑上村坡告组诉被告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及第三人镇宁自治县江龙镇关新村村民委员会土地行政裁决一案。二级高级法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浩担任审判长主审此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彭贤伦及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潘登岭出庭应诉。

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二被告的答辩意见以及第三人的陈述意见;在法庭调查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进行了法庭询问;审判长适时归纳争议焦点,指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整个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张弛有度、有条不紊,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各方当事人均充分发表了各自观点和意见。案件最后当庭宣判。

据悉,此案成为全省首例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县(区)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共同出庭应诉案件,也是安顺市首例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对于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安顺市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安顺台记者:宋红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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