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坚持立法引领  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安顺市广播电视台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5日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更加注重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监督促进热点民生问题解决,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努力为建设富美新安顺提供法治保障。

  这是不久前举行的《安顺市虹山湖公园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的情景。会议指出,《安顺市虹山湖公园管理条例》已于今年8月3日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作为安顺城区最大的一块湿地,虹山湖公园平均每天都有两至三万市民前来休闲锻炼,被誉为市民心中的城市“会客厅和绿肺”。而作为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虹山湖公园管理条例》对虹山湖公园在科学规划、有效保护、严格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猛舟
同期声:
 “保护虹山湖公园”作为首个地方立法项目,旗帜鲜明地提出,通过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形成制度化保障,进一步加强虹山湖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努力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休闲、娱乐的环境。)

  据了解,作为贵州省首批行使立法权的地级市,安顺市从2015年10月1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而地方立法权的获得,不仅对法治安顺建设具有里程碑式意义,还推进地方立法权的实施。

  《安顺市虹山湖公园管理条例》重点规范了执法主体、管理机构及其职能职责;着力保护虹山湖公园内的水体、绿化带、绿化林、风景林、古树名目以及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的人文景观等不被破坏;依法规范了28类近65种禁止行为。

西秀区虹山湖公园管理处处长 董兴福
同期声:
(条例)施行以后,对我们的公园建设、管理将会起到一个很好的规范性的管理作用。我们将有法可依,按照法律的要求,按照条例的要求,对我们虹山湖实施规范性的建设和管理。)

  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二十年如一日在虹山湖开展志愿服务的苏天福老人近年来一直在为保护虹山湖而奔走呼吁,当听到《条例》将要实施时,已经年逾古稀的老人决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好《条例》,带头遵守好《条例》。

贵州省“十大江河卫士” 第二届“最美安顺人” 苏天福
同期声:我
们志愿者,以前劝阻污染环境、损害环境的人,人家说我们是多管闲事。现在有法律支持我们,我们的底气更足了,虹山湖一定会建设得越来越好,会保护得越来越美。)

  苏天福老人欣喜地告诉记者,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 他提出的一些建议和意见也被采纳,为此他感到十分欣慰。据悉,在整个的立法过程中,立法组通过有针对性的分类调研,摸清了虹山湖公园管理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猛舟
同期声:
《安顺市虹山湖公园管理条例》的制定过程,是一个凝聚人心、集聚民智、汇聚民意的过程,它的正式出台,是安顺市委发挥党领导立法作用的直接体现,是人大主导、政府配合、政协献智、市民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通力合作的重大成果。)

  安顺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一部实体法,因美丽的虹山湖而制定,也让景区的管理部门可以更好地执行公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西秀区虹山湖公园管理处处长 董兴福
同期声:
我们将全力以赴就是配合各相关执法部门,逐步理顺执法程序和执法的权限。对虹山湖的管理,我相信通过我们条例的出台,法律文书的逐步规范,我们的广大市民也会理解和支持。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虹山湖公园会建设得更好,管理得更有序。)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不仅事关人民群众幸福安康,也事关我市持续发展、长治久安。自2015年10月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今后,我市还将继续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注重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建设富美新安顺提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猛舟(同期声: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方面,着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核心,实行立改废并举,切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使立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安顺台记者:周全 章爽爽 吕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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