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以精准规范问责唤醒责任担当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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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重点工作统筹调度不力,在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我镇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不到位。”近日,贵州省金沙县源村镇党委书记周某某在接受县委批评教育谈话时,对自身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深刻检讨。

此前,金沙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源村镇党委、政府重安排轻落实,分管联系领导履职不力,在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中不敢动真碰硬,被多次下发督办单后,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对此该县启动问责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源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分管该项工作、严重失职失责的党委副书记及2名副镇长分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在有力监督问责下,源村镇全面梳理排查问题,倒排工期、压实责任,推动55个问题整改销号。

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问责不力、问责泛化、“求快不求准”等问题,以精准规范问责唤醒责任担当、倒逼责任落实。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规范问责党组织72个、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1032人。

为推动解决问责不力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问责的根本,坚持从政治上认清查处相应失职失责行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重要工作安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等重要任务和重点领域,以有力问责激发担当作为。

问责问得精准才能激发干劲、促进担当。贵州省纪委监委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此前协助省委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基础上,持续编发容错纠错实践指导案例,推动实施办法落地落实。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防止错用、滥用问责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黔西南州纪委监委坚持“容纠”并举,制定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方案,明确容错和纠错流程及结果运用等4大类17项具体内容,明确澄清正名的对象、适用条件、工作流程和不开展澄清正名情形等6大类22项具体内容,为精准规范开展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提供制度保障。去年以来全州依规依纪实施容错纠错8人,对34名干部开展澄清正名。

把问责“板子”打准打实,推动解决问责“求快不求准”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指引》,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废立改释”,推动从制度机制层面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并采取重点领域问责提级审核、问责案件质量评查、问责案例教学、编发指导案例等方式,做好对问责制度落实的指导督导,提升制度执行力。黔东南州纪委监委采取片区交叉、质量评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围绕责任认定、条规适用、问责程序等方面,对56件问责事项开展督导评查,并制发问责工作质量评查问题清单,着力纠治应付式问责、“一刀切”式问责等问题,推动问责更加精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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